(9)消防设备安装应符合消防大队要求的有资质的分包商施工,能协调好消防验收,确保及时拿到消防验收合格证。
(10)保护定值计算与录入、升压站调试以及与电网公司的联调;
(11)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的接车、卸车、仓储保管、二次运输及承包方提供材料的采购、运输(含二次运输)、保险、接车、卸车、仓储保管等。
(12)相关施工、竣工资料的整理、提交。达标投产,移交生产,性能质量保证,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。
注:本工程报价按附件清单进行报价,具体内容见第七章附件十一:建筑、安装工程报价清单。对于投标报价时发包人明确要求报价而未报价科目内容,承包人已考虑其所有风险因素(包含但不限于政策性调整,材料价格波动等),该项目报价已含在投标总价中,今后不再作调整。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的分项报价明细内容仅作为参考,不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。
5、工期要求:
106 日历天。计划开工日期:2020年9月5日;
计划并网日期: 2020 年 12 月 20 日(以实际工期为准)。
6、质量标准要求:
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。
7、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:已落实。
8、资质要求: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:
(1)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2)承包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;
(3)投标人具有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的新能源110kV升压站项目业绩(至少2个)。
(4)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: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(5)在专业技术、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;
(6)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及破产状态。
(7)财务状况良好(附近三年审计报告),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。
(8)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: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;
(9)施工机械设备: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;
(10)管理机构及人员:满足本工程建设管理需要;
(11)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。
9、业绩要求:投标人应提供2017~2019年类似工程服务业绩(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新能源110kV升压站工程)。
10、报名方式:
(1)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:
(2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;
(3)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4)一般纳税人认定表(复印件加盖公章);